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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105年人用流感A/H5N1疫苗自願接種計畫 |
壹、自願接種實施對象: 一、實施對象 (一)需為年滿18歲之成人(限本國國民、或具健保身分、或有居留證者),且未完成接種二劑人用流感A/H5N1疫苗者。 (二)懷孕婦女不建議接種。 二、實施對象身分別: (一)參與HPAI H5N1流感病毒操作之實驗室人員 (二)醫事人員 (三)防疫人員 (四)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、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(下稱禽畜相關作業人員 (五)第一線海巡、岸巡人員,以及國際機場、港口入境安全檢查、證照查驗及第一線關務人員。 (六)其他人員:欲前往WHO公布曾發生人類H5N1流感病例之國家或OIE所公布之H5N1禽流感發生國家之旅客。 貳、實施期間 一、第一劑接種期間:105年3月14日起至105年8月31日止。 二、第二劑接種期間:105年3月14日起至105年9月30日止(延長1個月,至遲應於9月30日前完成二劑接種) 。 參、接種地點 一、疾病管制署合約旅遊門診。 二、衛生福利部醫院。 三、全國各縣市鄉鎮市區衛生所或縣/市立醫院。 肆、實施經費 一、疫苗經費 本計畫所需之疫苗經費,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額負擔。 二、醫療費用: 自願接種者須支付接種疫苗之『掛號費』與『診察費』,費用由各執行接種之醫療院所依各縣市所訂定之收費標準收取,惟為配合公共衛生措施,各縣市得因地制宜調整訂定。 伍、疫苗供應與管理 一、疫苗概述 (一)疫苗特性與成分 我國所儲備的人用流感A/H5N1疫苗係不活化、含有佐劑之疫苗,其抗原成分為A/turkey/Turkey/1/05 (H5N1)-like strain (NIBRG-23),符合WHO所建議之儲備疫苗株。 (二)接種途徑:採肌肉注射。 (三)接種劑量與間隔 疫苗為單劑型包裝,每劑為0.5 ml;需接種2劑;第2劑須與第1劑間隔至少3週以上。 (四)接種禁忌 1.已知對疫苗或其他成分過敏者。 2.年齡未滿18歲者。 3.過去注射流感疫苗曾經發生嚴重不良事件者。 4.處於發燒或急性感染狀態者,宜予延後接種。 5.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,不予接種。 陸、接種作業 一、接種對象攜帶證件及費用 (一)攜帶證件 自願接種對象須攜帶『身分證件』及『健保IC卡』,外籍人士需攜帶『居留證』。 (二)費用 接種對象須自付『掛號費』與『診察費』,疫苗部分免費。 詳情請參閱附件。 |
檔案下載:20160310085211.docx |
職員工 沈逸凡 於 2016-03-10 08:53:08 發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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